2006年12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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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搜索老板号码 炸弹威胁敲诈50万
义检 金山

  打工赚不到钱,停在楼下的摩托车又被别人偷走,想到没钱回家过年,河南信阳人胡登林竟想到了去敲诈。2006年12月18日,义乌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对胡登林执行逮捕。
  胡登林平时经常上网,在网上浏览时看到了义乌市荷叶塘某日用品公司老板刘某的儿子曾被绑架,又听说刘某比较有钱,联想到过去在网上也看到过不少谎称有炸弹进行敲诈的案件,胡登林就想用这种方法去敲诈。因为没有刘某的手机号码,胡登林就在网上进行搜索,在百度里搜到了该公司的网址,找到了刘某的联系方式。
  12月7日凌晨,胡登林走路到该日用品公司对面的草地上,用新买的手机号码(未登记身份证)给刘某发了信息,谎称自己是刘某儿子被绑架一案作案者的结拜兄弟,已经在该公司内安放了炸药,索要人民币50万元。如果不合作,“就要让你们在2小时内梦中惊醒”,并威胁不得疏散公司里的员工。胡登林在该日用品公司对面草地里等到凌晨三点左右,见该公司都没有动静,就回到房间里继续发短信息,直到凌晨3点30分左右才关机睡觉。刘某家人随后报警。12月7日上午10时许,公安民警将仍在睡梦中的胡登林当场抓获。